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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文〔2019〕73号

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9-03-25 12:49

各设区市人社局、应急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应急管理部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25号)精神,现将2018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我省姚越凡等594位同志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全省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查询本人成绩,按照本合格标准自行核对考试通过情况。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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