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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办〔2021〕176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11-04 09:14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院校,省属有关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安排,现将组织参加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以下简称服务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时间、主题和服务对象

(一)活动名称:2021年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

(二)活动时间:2021118日—1121日。

(三)服务对象: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参加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会。依托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云招聘”等线上招聘平台,集中发布本地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招聘信息和直播带岗信息。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和2022届高校毕业生登录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活动专区,参加就业服务周网络招聘活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视情举办直播带岗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

(二)组织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组织开展一次分行业、分专业的专场招聘,鼓励在招聘现场设立面向“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的招聘专区。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本地区用人单位到外地高校招聘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要求见附件1)。

(三)鼓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举办专场招聘活动。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性,发挥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示范引领作用,组织召开专场招聘会,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同时,动员园区内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加服务周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优质人力资源服务。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活动。积极开展“就业指导进校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长校园行”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送政策、送指导、送信息,拓宽高校毕业生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要充分利用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推介、创业指导、项目融资、跟踪扶持等服务,主动将就业服务延伸到各高校。

(五)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当地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充分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介,并在相关网站、招聘会现场、人才服务场所等,深入解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

三、活动要求

(一)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各地要突出活动的公益特性,强化公共服务理念。服务周期间,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一律实行免费服务,不得以任何名义收费或变相收费。要为有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做好人事代理、档案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和接续、职称评定、权益保障等服务。

(二)规范招聘行为。服务周期间,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招聘活动特别是网络招聘活动的监管,对参会招聘单位的资质与招聘高校毕业生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非法中介和虚假招聘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防各种欺诈行为、就业歧视等现象发生,确保服务周活动效果和安全。

(三)做好信息数据报送。请各设区市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人才服务机构于115日前报送服务周活动汇总表(附件2)。各地、各单位如有开展服务周直播带岗活动,直播带岗信息表(附件3)请于开展活动前3个工作日报送。服务周活动结束后,请于1124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服务周活动总结材料。

(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服务周期间,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开展现场招聘会的,要制定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指导现场招聘会举办单位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地在开展服务周活动中如遇问题,请直接与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联系。

联系人:魏 莹

电话:0591-87674885

传真:0591-87567093

电子邮箱:bys@rst.fujian.gov.cn

 

附件:1.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说明

2.参加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汇总表

      3.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直播带岗信息表

          4.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1113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高校毕业生现场招聘会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招聘会现场要统一使用服务周标识,招聘会统一使用的名称为“2021年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XXX(省////部门)招聘大会”。

二、申请举办现场招聘会的单位必须具备举办招聘会的资质。

三、现场招聘会举办单位按照本地现场招聘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控制活动规模,结合自身情况决定对参加的招聘单位给予优惠价格;对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基层项目服务期满未就业人员一律实行免费服务。

四、现场招聘会的举办时间,由举办单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服务周期间内自定,请将已经确定的举办时间、地点、规模报送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

五、参加现场招聘会的招聘单位可免费在网络招聘会上发布其招聘信息。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