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鉴于当前国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面临严峻复杂的新形势,同时元旦至春节期间(以下简称
一、落实用人单位防疫主体责任。要在地方人民政府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下,强化用人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把预防为主的要求落深落细落到位,统筹安排
二、积极引导农民工留在务工地过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官方网站、微信、交通运输出行平台等渠道,及时采取制发公开信、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农民工尽量减少“两节”期间不必要的出行和聚集,倡导非必要不离开务工地,尽量留在务工地过节休假。如农民工个人确有必要返乡过年的,应引导农民工错峰返乡返岗,做好个人防护和出行安全,减少旅途风险。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让农民工留在务工地过年的良好氛围;卫健部门要指导做好农民工防疫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工作;教育部门要进一步发挥校地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筑牢校园抗疫防线,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安全离校、返校;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交通疏导和信息疏导,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出行;住建、人社、公安等部门要以工程建设领域为重点,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严肃查处欠薪违法行为,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民政部门要畅通社会救助渠道,确保困难农民工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困难农民工
三、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和农民工个人意愿,合理安排
四、要加强人文关怀。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
各地“两节”期间开展农民工有关工作情况请及时报省农民工办。
联系人:赖 响
联系方式:
福建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