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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文〔2020〕64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5-06 10:36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闽政办〔201942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02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体、对象

(一)培训实施主体:省内各普通高等学校。

(二)培训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二、目标任务

原则上,各高校每年培训人数不低于本校毕业年度毕业生总数的20%,全省每年培训总人数不少于40000人。各高校年度培训任务分解表详见附件1

三、培训形式、内容

采取项目制运作方式,通过集中办班,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开展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应重点围绕就业求职应聘、职业发展、观念引导、心理疏导、不同职业技能标准和不同工种具体要求等设置培训内容,通过培训取得相应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40学时。创业培训应重点围绕创业理论常识、项目选择、企业筹办、运营管理、风险防控、心理调节、政策解读以及新业态创业、创业实训活动等设置培训内容,鼓励毕业生参加创新创业职业能力考试并获得证书,培训时长不少于56学时。

四、培训补助

(一)补助办法。根据各高校所在设区市的补助规定,按就业技能培训每人不超过1000元、创业培训每人不超过1200元的标准给予各高校培训经费补助(不再重复补助毕业生个人)。补助经费由各高校所在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从当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列支。

(二)资金使用。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组织本校毕业年度毕业生开展培训相关开支。在扣除培训直接成本后,各高校可将剩余不超过30%的培训收入纳入公用经费,不超过70%的培训收入用于绩效工资的发放(地市如已有制定标准的,市属院校按所在地市标准执行)。从培训收入中提取用于绩效工资发放的资金如有结余,可据实申请核增绩效工资总量。学校在内部分配时,应向承担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一线教师倾斜。

五、工作流程

(一)制定方案。各高校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和本校实际,制定年度毕业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培训工种(类别)、培训对象、培训人数(班次)、培训时间、培训课程、培训考核办法、培训成本预算等内容。在每年春季学期开学1个月内,各高校须向省教育厅报送培训工作方案(登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会网站提交材料,网址:http://www.fjbysjc.com),经省教育厅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各高校严格对照培训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相应培训。省教育厅负责对各高校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督促各校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三)结果报送。9月底前,各高校应完成年度培训任务并向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报送《高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省教育厅对各高校材料审核汇总后,将培训详细信息电子文档批量导入“福建省补贴性职业培训管理平台”(经平台比对后自动分解至相应地市),将纸质申请表、花名册分送各高校所在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四)资金核拨。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根据收到的申请表、花名册及平台分解的培训信息,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及时将培训补助资金拨付相应承办高校。

六、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纳入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精心谋划组织实施,选好培训师资,做好材料报送和整理归档,努力提高培训实效。

(二)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人社、财政部门每年末应对高校开展项目制培训工作进行评价考核,评价指标设置标准由当地人社、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三)各地要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培训名单比对,严格资金核拨程序并有效做好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弄虚作假骗取培训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将追回相应款项,给予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0591-87534777;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心:0591-87553775;省教育厅学生工作处:0591-87091487

本通知执行时间自印发之日起至20211231日止。

 

附件:1.各高校年度培训任务分解表

2.高校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补助资金申请表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2020430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