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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办〔2020〕18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2-12 10:07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疫情防控。当前正处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期,我省已启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根据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实际需要,支持动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加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特别是要支持“支医”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基层疫情防控工作,向群众宣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等;其他岗位服务高校毕业生根据基层需要积极参加基层疫情防控的具体工作。党员要当先锋作表率,冲锋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

    二、切实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防护。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做好当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疫情防控工作,切实把各项防控工作落深落细落实。对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特别是奋战在一线人员,务必要求加强自我防护,保障人身安全。疫情期间,各地要建立定期联系机制,通过微信、QQ、电话等方式,密切跟踪了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出行情况、身体健康状况等。

三、统筹实施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我省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署要求,适时调整2020年度“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安排,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各地要按照省“三支一扶”办统一部署要求,做好2020年度“三支一扶”计划相应组织招募、日常管理和期满就业服务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依托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开展政策宣传、岗位征集、组织报名、审核确认、日常管理等工作。要协调同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层服务单位、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等,做好服务期满人员直接考核招聘、就业创业等服务工作。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设区市,疫情期间停止开展“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能力提升相关培训,要按时足额发放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

四、及时发现宣传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典型。各地要跟踪了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勇于担当、敢于奉献的先进典型,并做好先进典型宣传报道工作。有关重要情况和先进事迹请及时报告省“三支一扶”办。

 

联系方式: 0591-8756522587546900(传真)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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