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关于征集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
展示交流活动参展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属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展示交流创业就业服务领域新成果新经验,引领创业就业服务向全方位深层次发展,我部将于2019年5月下旬(暂定)举办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现公开征集参展项目,具体事宜如下:
一、展示内容和形式
(一)展示内容
以人社系统、工青妇残系统、创业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组织及领军企业的工作实践为基础,通过综合展示创业就业服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就,分类展示创业就业服务领域的优秀项目、成功经验、典型案例,充分展现创业就业服务行业的新进展、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新格局。
(二)展示形式
参展项目应完整、系统、清晰地展示相应的项目信息,并综合运用情景再现、视频直播、现场互动等方式,突出项目的体验性、互动性。项目展区将按照整体设计、统一布展的总体思路,根据参展项目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展位、配备展具。
二、参展单位范围、项目类型与基本要求
(一)参展单位范围
本次展示交流活动诚邀三类单位参加:
1.人社部门管理的培训机构、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创业载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等;
2.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举办的就业创业服务机构;
3.市场化的创业服务机构、创业投资机构,有关行业组织及知名企业。
(二)项目类型
1.创业培训项目(包括针对创业者的创业培训、针对创业培训机构的技术服务项目)。
2.创业服务项目(包括针对创业者的创业服务、针对创业服务机构的技术服务项目)。
3.就业服务项目(包括针对求职者的就业服务、针对用人单位的招用工服务项目)。
4.就业扶贫项目(包括扶贫车间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重点是有效促进“三区三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零就业家庭贫困劳动力就业脱贫的就业创业项目)。
(三)基本要求
应征项目须提供的基本信息包括:申报单位、项目名称、服务对象、工作模式、可用资源、技术平台以及主要业绩等。同时须提供项目展示基本需求,包括展位面积、展具要求、技术环境等。
项目展示应采用场景还原、现场体验、实物呈现等多样化、互动性的方式,避免仅以文字、图片、视频进行平面展示。所有项目的图片、视频中不得出现各级领导的影像,提供的照片以呈现服务状态为宜。
三、项目征集时间、申报方式及工作要求
(一)项目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2019年3月20日止。
(二)项目报送方式
本次主题展示应征项目,须填报《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参展项目申报表》,由各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属相关单位(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并以光盘形式集中寄送我司。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12号
邮 编:100716
联系人:陈志集、白迎新
电 话:010-84202533、84201533
(三)工作要求
本次主题展示交流活动是2019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中由我部主办的重点活动,请各地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参展项目征集和推荐工作。各推荐单位推荐的应征项目,分为“重点推荐”和“普通推荐”两类,重点推荐项目每种类型不超过2个。对重点推荐项目,各推荐单位务必严格把关、优中选优,确保项目质量。通过组委会初评入选参展的应征项目,组委会将安排专人负责后续事宜的沟通协调;最终确定的参展项目,将以书面形式确认。
附件: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参展项目
申报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9年2月28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创业就业服务展示交流活动
参展项目申报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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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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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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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培训项目 □创业服务项目
□就业服务项目 □就业扶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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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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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如服务对象、工作模式、可用资源、技术平台等,以及工作主要业绩及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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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示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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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板 □实物 □多媒体 □实景
□其他请注明: (可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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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提供展示区域平面示意图及效果图;展板文字;视频小样;实物照片及描述,包括规格、重量、功能;展示人员数量等。具体内容请附光盘,须能够直观显示项目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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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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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形状、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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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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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台、桌椅、平板电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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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环境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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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源、网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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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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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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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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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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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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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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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部属相关单位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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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推荐 □普通推荐
(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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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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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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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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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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