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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系列政策指南(五)之:职业技能签定补贴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8-12-18 17:07

      

  随着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速度加快,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技能要求不断提高。为促进农民工技能水平与企业用工需求相适应,近年来,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为推动政策落到实处,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近年来省级层面出台的惠及农民工的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归纳整理,现依托我厅门户网站进行系列宣传,最大程度扩大政策知晓面,提高政策使用效益。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一)政策名称: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二)政策内容:初次通过国家职业技术工种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城乡劳动者,以及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学年度(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普通高等学校、中高职学校毕业生,可申请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金额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实际收费额的80%确定,且每人不超过150元。 

  (三)政策依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闽财社〔2015〕4号) 

  (四)申报材料:1.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补贴个人情况表;2.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1.按属地原则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实名制登记;2.取得职业资格证书;3.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属地原则,持申报材料向所在地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申请。 

  (六)受理机构(窗口):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统一由鉴定机构代为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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