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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社保局近日印发2017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申报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7-02-17 10:57

       

   

  为做好省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制度与国家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近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就2017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征收申报的有关事项下发通知 

  一、根据闽人社文﹝2015﹞380号文有关规定,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的基数为准,实施一年一定。参保单位自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要携带相关材料办理2017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及职业年金月缴费基数申报手续。 

  二、省本级参保单位的新增参保人员的参保业务自2017年3月起受理。受理新参保人员的具体对象为:2014年10月后因新招录、调入、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的人员。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不同情况携带相关材料到省机关社保局征收科办理手续。办理时间:每月20日至次月10日前。 

  2014年10月后省内跨统筹区域调动人员的转入接续业务另行通知。 

  三、参保单位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如有疑问直接与省机关社保局征收科联系。 

  经办窗口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北二环西路386号二楼征收科,联系电话:0591-87823876,0591-87835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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