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省各级机关事业社保经办机构于9月30日前已将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部分全部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的对象主要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含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5.12”干部和建国前工人暂缓调待)。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增项目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定额调整部分:由各地测算确定。省本级统一按每人每月72元增加。二是挂钩调整部分:1、按退休人员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标准的4%调整增加,基数包括:本人基本养老金,经工改部门核定由原渠道支付的退休金,省政府同意发放的退休待遇(统一按每人每月19元增资);2、按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发给1元的标准增加。
2015年12月31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退休人员在本次定额调整、挂钩调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发40元。
省机关事业社保局通知,各参保单位如要拷取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待增资情况,可自带U盘到省机关事业社保局待遇科(杨桥东路128号或者北二环西路386号)拷取数据明细。如发现数据有误或缺少的,请登陆邮箱(sjgbdyk@163.com,密码:a123456)下载相关表格,根据填报说明的要求进行填报,由省机关事业社保局负责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