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省机关事业社会险局全面加强经办窗口作风建设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6-07-22 17:02

省机关事业社会险局全面加强经办窗口

作风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2号)精神,今年初以来,省机关事业社会险局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问题导向,以抓好标准化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服务便利化为重点,扎实推进窗口建设。

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将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职工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制定完善了服务承诺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指纹打卡考勤制度、查岗制度、效能告诫等多项窗口服务制度,实行统一着装,挂牌上岗。

二是高度重视来信来访。积极开展上门送政策、入户送服务,走访慰问高龄退休人员等活动,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现场宣传答疑。认真受理上级转办件及群众信访件,每年接到各类信访件500余件,接待的来访人员上千人次,都能够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并按时回复,遇到疑难问题及时请示省人社厅给予政策指导,做到信访事项处理率100%,结案率95%以上,一大批个案问题、历史遗留问题和群访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三是保持作风检查常态化。局效能办经常不定期检查效能建设制度落实情况,做到不断警醒,自查自纠,有效杜绝了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敷衍了事、故意刁难等不良风气。

四是积极优化服务环境。为适应省本级约26.5万参保人员(在职20万人,退休6.5万人)的经办要求,按照人社部标准要求积极开展新经办窗口建设。新窗口实行前台经办大厅与后台业务经办分离,备有冷暖空调、饮水机、报刊架、写字台、老花镜、药箱、查询触摸屏、叫号机等便民设施,为便捷高效服务参保人员创造了良好环境。

五是推进服务便利化。出台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闽人社文〔2015332号),对社保业务经办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精简手续材料,减少办事流程。同时,在信息系统建设中,重视“电子社保”建设,积极发挥门户网站和12333咨询服务热线等作用,采取网上预约、网上受理、网上经办等便民服务措施,实现服务的便利化。

六是大力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强化窗口服务人员自觉遵守“二十个禁止”的意识,要求每一位同志都要在工作时间坚守岗位认真履职,杜绝擅自脱岗空窗,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和精神状态,杜绝慵懒散漫;严禁窗口服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做不属于工作上的行为,做到服务语言规范、服务态度热情、表达清晰准确、语气亲切温和,树立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

七是建章立制抓好廉政。结合开展“两学一做”、“三严三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警示等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员工学好部里提出的二十个禁止以及上级有关廉洁自律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廉政意识。同时进一步健全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完善民主决策机制,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实行业务专题会议制度、个案专报制度、养老保险协调会议制度和局领导、支委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一保两制”基金分户分账,杜绝了基金流失和被挪用现象,有效防范工作运行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