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党支部结合学习贯彻新修订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队伍建设,落实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等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不断加强机关党支部建设。
一、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方面
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能认真按程序做好党员的跟踪培养,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扎实做好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基础性工作。坚持严格管理和激励关怀相结合,完善党内帮扶慰问机制,切实关心退休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归宿感和集体向心力。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党纪法规、岗位廉政、典型案例宣传教育,把住节点,抓出长效,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风貌。
二、在党员队伍思想建设方面
利用每周半天固定学习时间,通过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和视频学习、读书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政警示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政治责任感,进一步提升全体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在落实“1263”党建机制方面
局党支部坚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积极组织开展党员“三亮三比三评”(“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认真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支部书记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促进”,通过加强学习、建章立制,提高党建工作的渗透力、辐射力和生命力。
四、在强化党务工作方面
支委成员思想统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齐心协力促进党建工作深入开展。根据党内监督条例、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配强党务工作人员,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党务公开目录并切实贯彻实行,党务工作处于透明、有序、协调和相互监督的运行状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根据“书记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支委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分解责任,切实履行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做好规范权力运行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五、在抓好党群共建工作方面
局党支部把班子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核心,持续加强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带动。重点推进与蕉城区机关社保中心党支部结对联创和共建工作,紧密结合业务中心工作,创设具有本系统特色的活动载体,促进省、市、县(区)三级党建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地交流互动。把党群共建纳入党建总体布局,积极组织开展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在连续获评第十届、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省直文明单位”基础上继续争创第十三届省级文明单位,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