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社保局2015年上半年工作序时推进
2015年上半年,省机关社保局根据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和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部署,对照2015年工作要点和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抓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工作为重点,持续推进经办规范、风险防控、信息化建设,坚持“两手抓”,巩固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成果,积极开展“三严三实”和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和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序时推进,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
(一)做好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
为认真贯彻国发2号文件和人社部、财政部28号文件精神,在省厅统一部署下,会同省厅养老保险处认真开展相关测算和研究工作,确保我省实施办法于5月底上报人社部备案。为争取改革在年底前启动,省机关社保局抓紧进行了各项准备:一是认真制定我省经办规程,根据人社部印发的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5〕32号)和我省实施办法(送审稿),省机关社保局局草拟了《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于6月中旬在福清市召开了各地机关社保经办机构征求意见会,目前修改补充后的经办规程拟以厅办名义向各设区市人社局征求意见;二是集思广益,认真研究全省机关社保经办机构经办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移交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三是积极做好设立过渡性服务窗口的建设工作,并取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驻厅监察室、厅机关纪委、财务处、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和处室的支持,目前窗口服务用房选址已经厅长办公会议研定,省机关社保局局将抓紧做好项目施工的前期工作;四是完成了省本级经办机构增加人员编制申报工作。厅分管领导还专门带队与省编办进行沟通协调。
(二)抓征收保发放
坚持“抓征收、保发放”的工作主线,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经办流程,借力核查、年检和社保登记等工作联动,着力促进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严把待遇支付关,严格审核提前退休人员资格。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保障社保基金安全完整。实行基金预警制度,及时向财政部门通报基金收支缺口情况,促进完善财政补贴机制,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充分运用信息资源共享比对系统,完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办法。
省政府下发调整2015年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文件后,省机关社保局及时组织实施,确保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调整到位。同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抓好上半年特殊工种和因病提前退休审核工作,共办理12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7人因病、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
至6月底,在省机关社保局参保的在职人员5.19万名(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制度的为1.52万名),离退休人员2.72万名(其中执行机关事业制度的为1.57万名)。1-6月省本级累计征收基本养老保险费4.23亿元(其中事业基金为1.71亿元);支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5.64亿元(其中事业基金为3.1亿元),事业基金财政补助10亿元,累计养老保险基金结余8.81亿元(其中事业基金结余9.01亿元)。
(三)做好社保基金自查迎检工作
根据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5〕60号)文件精神和省厅统一部署要求,省机关社保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并及时下发《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闽机险〔2015〕11号),部署各设区市、县(市、区)经办机构按要求开展社保基金自查自纠和迎检工作。6月底,局领导带队到三明市、南平市机关社保中心开展基金检查,摸清基金筹集使用、安全管理和运行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开展内部风险防控抽查
5月底至6月初,局风险防控小组分别针对我局内部和省交通厅代理处的当月办结业务(内容包括非在编新增、在编新增及补缴、基金转移、工资总额申报、到龄退休、提前退休)及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抽查,对受检对象提出了需改进的问题和针对性的建议。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核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
(五)积极研究全省新制度的信息系统建设问题
为做好全省信息系统本地化建设准备工作,5月中旬省机关社保局专门派员参加人社部社保中心组织的全国统一软件测试。在省厅信息中心牵头下,认真做好我省信息系统本地化需求研究工作。6月底7月初,我局从各设区市抽调18名业务人员在省局集中办公,对人社部研发的统一软件进行实例模拟运行,同时认真部署征集全省信息系统建设本地化需求工作。
(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信访路线图”、信访事项办理程序要求,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办结各类信访件,特别是认真做好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6月初认真组织学习了省信访局《关于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实施办法》(闽信〔2015〕23号)和《福建省“省长信箱”来邮事项办理工作办法》(闽信〔2015〕26号)。本着以人为本和依法依规原则,妥善研究解决参保人员集中反映的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等问题。对群众关心的新制度改革问题,耐心地给予宣传解释。上半年共收到信访件、各类单位报告9件,其中配合厅养老保险处及时办理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1件(1729号),省长信箱转办、厅信访办转办督办的信访件7件,信访处理率、办结率、按时结案率都达到100%。
(七)抓好文明创建和队伍建设
继续实施好“1263”党建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工青妇组织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文明创建。注重利用周一上午例会和每周半天固定集中学习时间,及时认真传达习近平总书记有关讲话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学习《摆脱贫困》、《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开展“三严三实”党课教育,要求全体党员准确把握“三严三实”的精神实质,将其当作一门“永远的必修课”,时刻加强党性修养,着力解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积极参与省市文明共建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深化与蕉城区机关社保中心“结对联创”以及与陆庄社区共建活动。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开展精准扶贫,与厅机关党办结对帮扶屏南县熙岭乡前梨洋村的贫困户胡仁朝家庭,并提出具体的帮扶意见。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选派干部驻村蹲点的通知》(闽委办发〔2015〕28号)精神,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驻村蹲点。今年3月省机关社保局组队参加省厅趣味女职工运动会,5月局团支部组织团员青年到宁德市七都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活动,6月组织干部职工参与无偿献血活动。5月份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并上报有关材料,6月1日省厅直属机关党委批复同意省机关社保局支部成立新一届支委。经严格考察,上半年局党支部按程序吸收1名入党积极分子,并有1名预备党员如期转正。7月1日,局领导、2014年度优秀党员、新党员共同参加了省厅庆祝建党94周年大会,重温入党誓词,听取省委党校教授所作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专题辅导。
坚持公务用车统一入库停放制度、公车使用派车制度、出差报销伙食交通补助说明填报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等。在省厅统一部署下,及时按要求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7月3日,局主要负责人、重点岗位分管领导、支部纪检委员还专门到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参加了省厅统一组织的“守纪律、讲规矩”警示教育活动。局领导、各科室负责人以身作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厉行节约各项要求并落到实处,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干部职工队伍保持风清气正的良好风貌。
经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努力,2015年5月省机关社保局团支部被省直机关团委评为首届“五四青年奖章集体”。目前我局经办服务窗口正在积极开展省直文明号创建活动,下半年将迎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