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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关社保局党支部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15-04-21 08:39

省机关社保局党支部2015年党建工作计划

 

根据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厅党建工作要点,我局2015年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落实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部署,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围绕实施加快发展战略要求,主动适应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弘扬改革精神、树立法治思维、体现务实作风,在新常态下持续发挥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作用,为全面推进机关社保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定理想信念,持续加强思想建设

1.加强理论武装。利用每周三下午固定学习时间,通过参加厅党组中心组学习、局党支部集中学习、党小组学习和视频学习、读书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重点围绕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治国、建设新福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等,不断更新知识,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事业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2.开展专题教育。按照上级党组织部署,精心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政治责任感;以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革命传统和民族精神教育,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组织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不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加强党性锻炼, 切实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3.严明党的纪律。在日常党内组织生活中,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坚定政治立场,自觉以党员标准严格自我要求,做到讲政治、守纪律、懂规矩。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实施“1263”机制,持续加强组织建设

4.加强班子建设。扎实开展好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组建新一届局支委。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主体作用,调动各支委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支部工作。按照党章要求,班子带头加强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明确职责,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5.重视队伍建设。坚持政治标准,严把入口关,认真按程序做好党员的跟踪培养,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推荐选送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有关培训。扎实做好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党组织关系接转等基础性工作。注重收集整理支部会议、学习教育、群团活动等内容的各类纸质、音像资料,建好支部工作台账。坚持严格管理和激励关怀相结合,完善党内帮扶慰问机制,切实关心退休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看望生病住院党员,送去组织温暖,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归宿感和集体向心力。

6.落实“三级联创”。 继续加强党建和文明创建工作的分类指导和带动,重点推进与蕉城区机关社保中心党支部结对联创和与陆庄社区共建工作,紧密结合业务中心工作,创设具有本系统特色的活动载体,促进省、市、县(区)三级党建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地交流互动。

三、严肃党内生活,持续加强制度建设

7.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开好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内监督。

8.落实“三会一课”。每季度召开1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2次党小组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支委会,每年上党课不少于2次(含参加上级党组织举办的党课)。

9.开展民主评议。年终,支部结合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情况,认真组织党员民主评议工作,按照党员标准,通过自我评议、群众评议、组织考核,评选推荐优秀党员。

10.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充分发挥支部书记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中主体作用,至少每半年与每位党员谈话1次(可集体谈也可个别谈),做到党员工作变动(退休)时、受到表彰或处分时、遇到困难挫折时、出现矛盾和意见分歧时、群众有不良反应时“五必谈”。

11.实行党务公开。按照我局党务公开目录,明确公开内容、方式和范围,做到支部工作各项事宜,除有其它规定外,均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开,有关事宜面向群众公开,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践行群众路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

12.践行群众路线。把贯彻群众路线、改进作风作为机关党建永恒主题,持续推进中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坚持反对“四风”,继续以严的态度、严的措施狠抓“四风”问题整治,做到标准不降、力度不减。

13.作风建设常态化。结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这一新形势对我省经办服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建立全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创造条件解决经办窗口软硬件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窗口单位作风建设常态化。

14.建设服务型党支部。积极开展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示范岗”的引领作用,推行“马上就办”。认真贯彻《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落实我局各项效能制度,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坚持“四下基层”,引导党员干部到基层一线宣讲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新政策,收集民意,破解难题。与厅机关党办联合帮扶屏南县贫困户,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

15.深化“三学”活动。把“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实践活动、“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活动、“学长汀、推进生态省建设”助力献策活动作为创先争优、提升服务的重要抓手,树立机关社保良好形象。

五、坚持惩防并举,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6.遵守八项规定精神。积极开展依法行政、党纪法规、岗位廉政、典型案例宣传教育,通过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和节前集中重申强调相结合,把住节点,抓出长效。继续落实好差旅费报销说明制度、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和会议费管理办法,完成超标办公用房整改工作。

17.加强风险防控。突出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和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不定期组织督查,堵塞漏洞,防控风险。

18.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督促全局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确保令行禁止。

六、巩固创建成果,持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19.践行核心价值观。坚持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培育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国梦”,参与全国和我省道德模范评选,参与省直机关工委和省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的一系列主题活动,凝聚全局行业精神。

20.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切实履行公益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植树护绿、爱心助学、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文明城市齐抓共建

21.推动“党建带三建”。鼓励和支持群团组织在凝心聚力、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上发挥更大作用不断完善群团组织资源共享、实事联办工作机制,依托工青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和“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如局工会组织职工参加省厅扑克升级80分比赛;局妇委会组队参加第一届省厅女职工趣味运动会;局团支部带领团员青年到宁德七都小学开展爱心助学活动;局党支部组织开展“七一”党日活动等)。积极推进指导第十三届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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