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工作要点
2015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有关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健全社会保障经办管理体制,建立更加便民快捷的服务体系要求,在省厅领导下,稳妥推进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抓好改革,服务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为工作主线,扎实做好改革方案实施和新老制度平稳衔接。以抓好党建工作为思想组织保障,坚持“两手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改革创新意识,不断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成果,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事业稳步发展。
一、落实改革任务
(一)结合我省实际,积极参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研究工作。按照国家改革部署和我省实施意见,稳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试点制度已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二)按照国发〔2015〕2号文件要求,协调有关部门落实人员、经费、场地和设施设备等基础条件。积极推广综合柜员制,努力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化要求的经办服务窗口。
(三)按照全省政策、经办规程、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统一的目标要求开展经办管理服务。
(四)做好改革宣传引导,积极利用各类新媒体,正确解读政策,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坚持正面宣传。组织好经办业务培训工作,不断提升经办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夯实经办基础
(五)加强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强化依法征缴、实时对账和实地核查联动机制,促进基金应收尽收。
(六)严格把好参保人员退休待遇核定关,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按时完成2015年度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参保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充分运用信息资源共享比对系统,完善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办法。
(七)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制度。继续实行全省基金动态报表报送和基金预警制度,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通报基金收支情况,促进完善财政补贴机制。加强基金管理及基金安全情况检查,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八)按照国家金保工程和国家统一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建设要求,积极打造成“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提高数据质量,促进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九)积极参与全省网上公共服务平台和“12333”建设,探索并完善网络服务方式和措施,推广“网上申报、填单、查询”服务,全力推进管理服务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努力构建网厅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十)巩固全省各级经办机构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成果,按照部3号令要求,持续抓好业务档案日常管理,确保参保档案完整、准确和安全。
(十一)推进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社保信息披露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做好个人权益查询、账单信息发(寄)送工作。
三、加强自身建设
(十二)认真抓好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的部署要求上来。树立并强化全局意识、改革意识、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政策执行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积极主动地协调推进工作。
(十三)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四风”问题,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窗口单位改进作风专项行动成果,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文明单位创建和队伍建设。深化“四下基层”,推行“马上就办”,树立机关社保经办机构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十四)深入贯彻《廉政准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内控制度,排查和梳理经办风险点,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重点防控。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经办工作执行力和公信力。
(十五)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按照《信访条例》和《福建省办理机关效能投诉事项“路线图”》要求,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妥善解决信访问题。按时办结各类信访事项和上级交办的批示件。做好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十六)坚持全省“一盘棋”思想。建立全省经办机构工作传导和联动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齐心协力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