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机险〔2014〕13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的通知
各科室:
为巩固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在已取得荣誉基础上再接再厉,争取在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和考评中取得好成绩,经研究,特制定本局《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中共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党支部(代章)
2014年4月11日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4年精神文明创建规划
2014年,我局要以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总评为契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文明素养和文明程度,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现根据省文明委和省厅的部署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规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党中央有关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促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目标,围绕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着力建设和谐社保,培育文明风尚,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牢固树立“我把微笑来服务,我把群众当亲人”的服务宗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1.建设团结、务实、进取、创新、廉洁的领导班子;
2. 以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礼仪之风、读书学习之风、志愿服务之风、廉洁从政之风、低碳环保之风,营造文明和谐、奋发向上的良好氛围;
3.净化、绿化、美化办公环境,树立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的行业新风和良好形象,通过经办窗口的标准化建设、业务流程的不断优化、政策的规范完善以及信访问题的妥善办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4. 努力突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特色,不断提升文明创建水平。积极推进和谐窗口建设。结合单位思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积极推进本单位“平安单位”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水平、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
三、主要工作
1.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开展违反八项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改进作风专项行动,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群众工作能力。坚持政务公开、党务公开,使政策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参保对象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队伍廉洁自律。
2.全局上下始终把精神建设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坚持把精神建设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努力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后勤保障、时间保障方面做到“四落实”。 注重做好创建工作台账,与其他文明单位的学习交流。要在巩固、深化、拓展、创新上下功夫,认真做好迎考评、打基础、创特色、上水平工作。
3.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使“三个倡导”、“24字”深入人心。扎实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定期举办“道德讲堂”,结合单位实际,扎实组织好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4. 在2013年荣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国敬老文明号”、省级青年文明号、省厅绩效管理先进单位,局党支部获评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基础上,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强化队伍建设,促进业务工作和文明创建双丰收。
5. 宣传机关社保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典型事迹。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积极参加全国道德模范和福建省道德模范推荐评选工作,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6.着力在打造社保特色文化上下功夫,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提振队伍精气神,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重点围绕《窗口单位服务规范》和《窗口单位文明用语》等要求,优化窗口服务质量,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7.充分运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载体,深化省市共建工作,丰富与陆庄社区共建、与蕉城区机关社保中心党支部“结对联创”活动内容。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网络文明传播等活动,培育社保文明风尚。
8. 办好用好图书角和网上阅览室,利用好每周四下午学习时间,创新学习方式,组织集中学习、自学、参观、讲座、座谈、观看视频等。坚持理论与业务学习常态化,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以先进文化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增强文明和谐机关建设实效。
9. 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广泛传播“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以关心关爱、服务社会为主题,重点开展“邻里守望,情暖八闽”志愿服务主题活动,局党支部带领工青妇,积极引导干部职工,踊跃参与大型公益活动、政策宣传解释、和谐社区共建、帮扶困难家庭、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四下基层”,组织局志愿服务队深入基层开展帮扶工作,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机制化、常态化。
10. 持续开展“三学”活动(“学雷锋、真情服务为人民”、“学厦航、打造优质软环境作表率”、“学长汀、推进生态省建设”献策助力)。广泛发动本局干部职工参与 “十佳典型”、“十佳举措”、“十佳计策”的投票评选活动。
四、工作要求
1. 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工作,切实把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 不断创新创建形式,丰富创建载体,巩固创建成果,以持久的动员力和广泛的参与度形成全局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
3.积极沟通。加强文明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把创建工作计划、志愿服务活动、先进典型等创建工作动态信息上报省厅文明办。
4.加强文明创建工作管理。建立创建工作日常管理机制,注重做好创建资料的收集汇总归档,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和常态化管理。
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邱浩杰局长
副组长:江晖、郑金灿、畅家华、刘英
成员:邹巨川、许晓东、郑丽华、黄文娟、陈红、林达靖、林卫华、刘婷
工作人员:林钦煜、贾松梅、郭琪、郑冰、赵彧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郑金灿副局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督促、协调、检查和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