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文明委工作部署和闽直文明〔2013〕15号文件精神, 2013年11月我局将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初评,2014年还将接受总评。为进一步推进我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提升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我局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我局文明创建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邱浩杰局长
副组长:江晖、郑金灿、畅家华、刘英
成员:邹巨川、许晓东、郑丽华、黄文娟、陈红、林达靖、林卫华、刘婷
工作人员:林钦煜、贾松梅、郭琪、郑冰、赵彧灵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郑金灿副局长兼任主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规划、组织、督促、协调、检查和落实。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会议研究工作机制;要建立创建工作日常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文明单位的创建与管理,做到创建文明单位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要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账,积极向省厅文明办报送创建活动动态信息。局财务科要为文明创建活动经费提供充分保障。
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局
201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