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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6-11 11:14

  闽机险〔2021〕26号

  

  省本级参保单位:

  为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监管,保障社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利益,确保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防范冒领、多领养老金,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开展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我中心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二、认证内容

  我中心正在依托“闽政通”APP开发人脸识别认证功能,目前相关软件尚处测试阶段,本次认证工作仍由参保单位进行组织确认并报送相关报表,具体要求如下:

  1.参保单位应填报《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附表1)和《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明细)》(附表2)。

  2.参保单位对在资格确认工作中发现的死亡、失踪参保人员(含疑似人员),填报《参保单位养老金暂停发放申报表》(附表3),通知我中心暂停发其养老金。

  3.对疑似死亡、失踪人员,若经单位重新确认符合养老金领取资格的,参保单位应填报《参保单位养老金恢复发放申报表》(附表4),我中心将恢复发放并予以补发。

  4.为逐步推广人脸识别认证,各单位在组织做好资格认证工作的同时,可鼓励离退休人员通过网络完成人脸识别自助认证,自助认证结果作为本次资格认证的补充、参考,主要操作流程为:打开“闽政通”手机APP→机关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按相应的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三、认证要求

  离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防范冒领养老金的有力措施,各参保单位应高度重视,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认证工作,并将报表报送我中心。除《退休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确认表(明细)》(附表2)需额外提供Excel电子表格外,其余仅需报送1份纸质报表。有关确认表格可到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rst .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syshbxj/。

  四、其他事项

  1.根据人社部要求,今后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将从现行的年度认证方式变更为递延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员在每个认证周期内至少认证一次,也可多次认证。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最新认证时间,每认证一次,最新认证时间即为新认证周期开始时间,认证周期结束时间自动向后递延。原则上每个认证周期为1年。

  2.2021年当年度新增待遇领取人员不属于本次认证范围,单位可引导其在第一个认证周期内通过闽政通完成首次认证,认证周期开始时间为确认享受待遇时间。

  3.欢迎参保单位和个人对冒领现象进行监督,监督电话:

  0591-87863617,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8号福建省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八楼风险防控部门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