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教育“双减”中做好科学教育加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等十八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我省二十条措施,合力共建中小学科学教育社会大课堂,经研究,省教育厅等二十四部门决定联合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小学科学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开展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整合各方资源,突出协同育人,推动学校主阵地与社会大课堂有机衔接,打造全方位科学教育新格局。
二、活动形式
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各有关部门遴选科技馆、博物馆、气象台、科学家故居(纪念馆)、图书馆、展览馆、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科研院所实验室、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企业生产线、环保设施等,形成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资源清单(以下简称资源清单),向省内中小学生长期免费开放。免费开放方式分为中小学校组团学习和中小学生个人参观两类。其中,中小学校组团学习由各中小学校对照资源清单,根据自身需求与有关馆所对接安排;中小学生及家长个人参观学习,由相关馆所面向个人直接受理。
三、活动内容
(一)分批建立动态资源清单。资源清单实行分批发布、动态更新。第一批资源清单由省教育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发布(见附件)。各地参照省级做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科学教育资源进行进一步挖掘,梳理形成本地资源清单并报省教育厅备案,持续扩大中小学科学教育社会大课堂场域。
(二)认真制定教学实践方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教研单位开展摸底调研,从学校教学需求角度出发,全面挖掘辖区内馆所资源内涵,分析相匹配的学生学段、教学方式等,形成馆所资源教学设计参考建议。中小学校要将馆所资源内容与科学教育知识体系、教学任务相结合,以项目式、探究式、体验式学习为主要方向,制定适宜的现场教学实践课程和活动具体方案,做到教师带着教学方案去、学生带着学习任务去,避免“走马观花”式参观。
(三)精心组织馆所学习活动。中小学校组团学习活动原则上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正常教学时间开展,师生出行的交通费、保险费等按有关规定列支。师生在馆所活动期间,服从馆所统一管理,不影响馆所正常工作秩序。馆所管理方应针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前告知,并在现场提供必要防护措施。坚持公益原则,馆所在免费开放期间不向中小学校、中小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包括门票等),不进行商业推销引导,不捆绑开展商业机构的营利性活动。鼓励馆所提供志愿讲解员。鼓励家长志愿者协助开展活动。
(四)持续加强馆所资源建设。围绕中小学科学教育主题,持续加强馆所资源建设,突出实践性、情景性。鼓励有条件的馆所携手教研部门和学校研发特色课程和活动项目,打造中小学生科学教育品牌。鼓励馆所创新宣传方式,通过设计学习路线打卡小册子、地图集章、“科普小达人”纪念品等方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有效性。
(五)积极促进资源多向流动。鼓励中小学校与馆所联合培养中小学生志愿讲解员,并提供实践展示机会。鼓励有条件的馆所到乡村学校开展公益科普活动,为乡村中小学生送去科学知识。鼓励学校组织教师到馆所开展科学教育联合研训,提升教师实践教学能力。鼓励中小学校聘用相关馆所科研工作人员担任科学教育副校长、兼职科技辅导员,进一步深化科学教育馆校合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要建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科学教育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统筹推进“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落地落实。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合作,深入挖掘相关行业科学教育资源,合力打造特定学科领域的科学教育特色品牌。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对免费开放工作成效突出的馆所给予相应激励措施。
(二)加强跟踪指导。各推荐单位和管理单位负责做好对资源清单内馆所的日常指导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免费开放活动的过程管理和评价反馈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省教育厅在厅官网互动专栏设置专题意见征集栏,长期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全体中小学校用好资源清单,将馆所资源内容融入科学教育课程设计和教学计划,切实发挥社会大课堂作用。
(三)加强示范引领。我省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省级中小学科学教育特色学校要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设计相关馆所教学课程、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公开分享经验做法。省内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要在建立科学教育多部门联盟机制上先行先试、抓实抓深,做到出成效、出案例、出经验。
(四)加强宣传推广。各部门、各馆所要积极推广宣传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免费开放活动,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和动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推送工作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省级将遴选发布优秀工作案例并多渠道宣传推广,营造我省多部门、多行业共同支持、参与中小学科学教育的良好氛围。
附件:福建省第一批免费开放中小学科学教育“百馆千所”资源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福建省气象局 福建省地震局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二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