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技工院校:
为做好2023年度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报送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76号)申报条件,在技工院校、教研机构(不含院校内的教学教研部门)等从事技工教育教学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相应教师职称。任职年限(含业绩成果)计算时间统一截止2023年12月31日。
(二)业绩成果包含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岗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合同)、论文专著刊物、课题研究成果、获奖证书、教育教学业绩等申报职称评审所有相关佐证材料。所提供的业绩成果须与任教学科、申报专业一致。
(三)上一次评审未通过的人员,本次重新申报的,应补充新的业绩成果。
二、材料报送要求
(一)按照《福建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闽人社文〔2014〕267号)要求,职称评审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实行评聘合一,并在委托评审中标注与申报相应职称层级的岗位数空缺情况。
(二)申报人员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网站(http://rst.fujian.gov.cn/zw/jgszyzn/zsdw/fjsjgjyzx/)“资料下载”栏目下载评审有关表格(见附件),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内容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简明表》、《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备案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简明表》、《备案表》)等,并按《2023年度技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所列条款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所提供的佐证材料应与填写内容一致。
(三)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结果报告,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申报人员在《评审表》中签署《个人申报职称诚信承诺书》,并提交真实、准确、完整的申报材料。
(四)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以及推荐程序负责,并按规定将《评审表》、《简明表》在本单位网站或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将公示结果填入《评审表》中。
(五)按职称评审有关文件规定,职称申报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此后连续2个年度不得申报。已取得任职资格的,按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收回资格证书,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其他事项
(一)技工院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省人社厅负责组织评审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及省属技工院校职称;各设区市负责组织评审所辖地区技工院校的中级和初级职称。
(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
(三)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交3篇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同时提交PPT演示文稿;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交2篇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申报中级职称须提交1篇学术论文作为代表作送审。
1.代表作要求:代表作内容须与本人申报专业及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提交的正式发表代表作须与送审电子版代表作一致,因内容不一致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2.PPT演示文稿要求:按照“闽人社文〔2019〕76号”文件要求,从基本条件、业绩要求及其他教学研究成果等三个方面整理 PPT 汇报稿,主要体现申报人员所从事专业领域的技术技能水平,一般性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只做简要介绍。
(四)申报人员提交的发表刊物及论文代表作应经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中国知网官网查询认证,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后附在论文材料前。
1.期刊合法性查询方式:
国家新闻出版署(http://www.nppa.gov.cn/)—>办事服务—>从业机构和产品查询—>期刊/期刊类查询—(查询结果必须包括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机构名称、刊号、类别、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等内容)。
2.论文影响力查询方式:
中国知网(http://www.cnki.net/)—>文献检索—>主题—>篇名—>搜索—>点击题名进入详细信息(查询结果必须包括中国知网网站、题名、作者、来源、发表时间等内容)。
(五)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本次评审将对申报人员送审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超过30%(不含30%)的,一律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
(六)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福建省技校教师职改办
联系电话:0591-87279387
邮箱地址:fjjgjy503@sina.com
联系地址:福州鼓楼区龙山巷龙山大厦503
附件:1.2023年度技校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
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
3.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简明表
4.技工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人员备案表
福建省技工学校教师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