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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福建省技工院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技工教育中心 发布时间 : 2024-04-19 15:57

各技工院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提升我省技工院校学生心理健康服务水平,解决技工院校心理咨询师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决定开展全省技工院校心理咨询师培训,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班计划及报到地点

(一)第一期

培训时间:5月14日下午报到,5月15日至5月16日培训,5月17日上午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报到地点:厦门翔安颐豪酒店(翔安区春江里87号)

(二)第二期

培训时间:2024年8月20下午报到,8月21日至8月22日培训,8月23日上午返程

培训地点: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翔安区文勤路8号)

报到地点:厦门翔安颐豪酒店(翔安区春江里87号)

二、培训对象

全省技工院校心理咨询教师,或学生管理人员

以上两期培训,每期计划50人,各校每期可选派1名老师参加,视报名情况进行调剂后统一发布每期参加人员名单。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围绕技工院校心理咨询师技能提升,突出心理咨询工具运用、心理危机干预处置方法、心理督导案例分析、心理咨询实战提升。在理论课上穿插实操演练,培养心理咨询师有效处理学生心理问题的能力。

四、结业认定

培训结束后将颁发培训证书本次培训课时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五、其他事项

(一)请于429日之前将参训人员报名回执(电子表格和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fjjgjylm@sina.com,报班后如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需于开班前一个星期报省技工教育中心审批。

(二)培训费用按照《福建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文件有关标准执行,培训期间食宿由组织单位承担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三)参训人员请提前准备心理个案1个,心理危机干预处置研讨交流材料1份,用于案例督导和经验交流。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梦 省技工教育中心  0591-87558201

陈宁 厦门技师学院    15359268826

附件:参训人员回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