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人社文﹝2011﹞240号
关于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中实施半脱产培训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工作通过省、市相关部门以及各相关企业、培训机构的共同努力(包括校、企商洽对接、制定教案、省级平衡参训人数、校企签订协议及省、市人社部门鉴证等),正进入全面铺开的阶段。鉴于培训方案中有相当一部分安排的是半脱产培训,为确保培训达到实效,现就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实施半脱产培训中需把握好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职工参加半脱产培训,必须保证一定的课时安排在工作时间内。按照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的规定,组织半脱产培训每月不少于60课时。为避免半脱产培训成了纯业余培训,企业组织职工半脱产培训,可以全部安排在工作时间,也可以安排部分工作时间、部分业余时间。安排职工业余时间培训(企业原就建立了业余培训制度的时间除外),原则上不应超过培训总课时的50%。
二、实操训练课必须要有实习指导教师跟班指导。实操课可以由企业和学校统一组织在专门场所训练,也可以在职工岗位上训练,但在岗位上训练必须配备实
请各有关企业和培训学校按本通知要求,对照开展培训工作的过程予以自查和规范。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现场指导和管理,及时规范重点企业紧缺技术工种培训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省级相关部门将于9月份安排时间组织开展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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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人力资源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