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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集体补助时,需提供村(居)民委员会盖章同意的集体补助申请,申请应注明经村(居)民会议民主确定的补助标准及补助对象名单。办理社会资助时,需提供经济组织盖章或个人签字的社会资助申请,申请应注明资助标准及资助对象。
2019年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有关事项转由税务部门经办,参保人员缴纳本年度保费后,可自行前往参保所在地的税务部门办理本年度集体补助和社会资助申请,具体请与当地税务部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