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在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方面的重要作用,通过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推进数据共享与核查、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兜实兜牢低保对象、特困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民生底线。
加强社保扶贫政策宣传。通过组织各乡(镇)人社所和信用社网点、村级社保协理员开展政策解读培训,围绕城乡居民关注的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补贴标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人群保费代缴的惠民政策进行线上线下广泛宣传,确保社保扶贫政策落实到人。
推进数据共享与核查。加强部门间沟通和协作,每月与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教育、税务等部门交换更新困难人群信息数据。建立《困难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情况》台账,密切关注困难人群信息变化,实现静态管理、动态更新,精准定位,确保“不漏一人”。
抓实困难群体参保缴费。定期核查低保对象、特困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参保缴费情况,对符合条件未参保的人员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参保动员,做到确认一人、纳入一人、到龄一人、发放一人。对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困难群体由县人民政府按照最低缴费档次200元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做到应代缴尽代缴,切实减轻困难群体社保缴费负担。
截至5月底,建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8万人,其中为2716名困难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4.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