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机构介绍 > 直属单位 >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 工作动态
2022年4月起,福州市提高五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标准。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五城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金从原来每人每月760元提高至880元、养老补助金从原来每人每月380元提高至44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调整后,五城区将有5.86万名60周岁以上被征地人员受益。
(福州市城乡居民保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