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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社局四大举措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12-25 11:45
  

  为进一步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风险防控,规范此项惠民资金收支管理,防止多、冒、错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现象发生,维护资金安全,福清市城居保中心采取四项举措,全方位、多途径,层层防守、环环监控,构筑道道安全防线,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运行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严格规程,做好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稽核的重大措施,有效防止多、冒、错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现象,确保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的公平、公正发放。福清市人社局为了规范生存认证工作流程,近日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采取“互联网+人工认证”办法,由待遇领取人每年至少一次通过网络进行人脸识别认证。对因享受工亡抚恤金或因其他因素影响而无法进行“人脸识别网络认证”的被征地农民可实行人工认证,由各村(社区)负责填报统一制作的《福清市被征地农民()年度生存认证花名册》,力争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二、严守防线,加强数据信息比对。福清市被征地养老保障待遇领取人员量大面广,为了筑牢防线,福清市人社局千方百计利用大数据资源,核查疑似信息,确保无“漏网之鱼”。为此专门致函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数据信息比对机制:一是及时与福清殡仪馆比对数据,每月将殡仪馆死亡火化名单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发放数据进行比对,同时将已核对的待遇领取人死亡发至各镇街保障机构进行二次比对,以保证不漏;二是每月与企业社保、机关社保的发放数据进行比对,进一步核实核准被征地农民是否存在错领保障金信息;三是与全国社会保险信息比对数据库比对,进一步核查在被征地农民领待遇人员是否存在多、冒、错领现象。

  三、严明纪律,建立内控监督体系。设立内审稽查机构,配备专职内审稽查人员;建立健全内控规章制度,明确稽查专员工作职责;规范稽查经办流程,努力实现稽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同时建立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审核程序,加强对各项业务、各环节的监督,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地从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全方位、多渠道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四、严格责任,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充分发挥激励奖惩的导向作用,福清市人社局对各镇街建立绩效考核制度,赏罚分明。对不及时准确报送待遇领取死亡人员信息情况的镇街,按每人次2分直接扣减该镇街的年终绩效分值;对审计、稽核、数据比对过程中发现多、冒、错领应该追缴的,督促其及时追缴,限期到账。对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瞒报弄虚作假的,将移交监察机关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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