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

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认真贯彻落实《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6-08-31 16:24
  

  20156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GB/T 31599-2015),从20161月开始实施。该《规范》是人社部、国家档案局在总结近几年全国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经验基础上,对20097月印发的《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人社部、国家档案局第3号令)进行的修订和完善,并作为国家标准在全国统一推行实施。为做好《规范》的贯彻落实,日前省城乡居民保中心在认真学习掌握《规范》具体内容的基础上,对2010年印发的《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闽人社社[2010]1号)从业务材料分类、案卷档号规定、案卷实体、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及全宗卷等六个方面进行了修订,制定了《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印发全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求从整理2016年业务档案起开始实行。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