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晋江市印发城乡居民保一体化新办法,对原有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亮点和特色有:一是提高缴费补贴标准,选择100元缴费档次补贴30元,每增加一档增加补贴10元,最高2000元缴费档次对应补贴标准为220元,为全省最高;二是提高特殊群体优惠力度,计生困难群体、非重度残疾人、低保、重点优抚等特殊参保对象均由市财政代缴1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重度残疾人代缴200%的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对一般计生对象市财政再增加50元/年的补贴;三是建立长缴多得制度,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增加缴费1年,增发当年度基础养老金3%;四是建立丧葬补助制度,标准为参保人死亡当月我省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