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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城乡居民保中心表彰业务档案管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14-11-14 09:31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档案局《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第3号令),按照省人社厅、省档案局印发的《福建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闽人社[2010]1号)要求,三明市加大投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实现城乡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经省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综合考核,全市12个县(市、区)城乡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均达到优秀等级,并形成梅列区精确管理、大田县集中存放、尤溪县人人参与的管理模式。11月经三明市城乡居民保中心综合考评,对在城乡居民保业务档案管理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梅列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等5个先进单位和黄孝伟等12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以促进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深入、持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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