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业务委托书
委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受托人: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内容:委托人全权委托受托人代办福建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请勾选)□参保登记 / □变更登记 / □注销登记(仅指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注销登记申请) / □待遇领取申请 手续。本委托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郑重声明:受托人的代办行为对委托人具有法律效力,本人确保提供给受托人办理相关业务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委托代办人填报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受托人承诺:
本人已充分知晓受托人的代办义务及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在此本人郑重承诺:严格按照委托人的要求办理相关业务,不违背委托人意愿。本人悉知,如作出不实承诺或有违背委托人意愿行为,导致委托人利益受损等责任由本人承担,同时,可能被列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