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通过询价采购方式确定我厅办公大楼网络综合布线改造工程施工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大楼网络综合布线改造工程
二、采购人: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三、采购方式:询价
四、改造工程内容
在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大楼现有网络基础上进行大楼各办公室、会议室的网络综合布线改造。具体内容为:
1、对现网络综合布线中所有端口进行网络线路测试及网口模块检查,并更换已损坏的模块。
2、对网络端口数少于6个的办公室、会议室,增加其网络端口数至6个,使大楼内每个办公室、会议室都有6个及以上的网络信息点,信息点速率达到100Mbps。
3、对网络端口号和各楼层弱电间内对应端口进行核查,并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编号规则进行统一的标记整理,标记应有十年以上的保用期。
4、将大楼11-16层各弱电间配电柜中的配线架更换成24口RJ45模块式配线架。
5、检测大楼11-16层各弱电间配电柜内现所有交换机及1层、3层、4层弱电间内相关交换机的使用情况。
6、从大楼2层机房分别拉部省联网线路、全省政务内网线路、厅局域网线路和全省劳动保障业务专网线路至2楼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办公室。
7、从2层机房内拉两根8芯的光纤到13层弱电间,并配备两台光纤交换机(须配置光纤模块)。再从13层到11、12、14、15、16层各拉两条超六类屏蔽双铰线。
8、清理大楼11-16层各弱电间、配电柜,使其达到整齐、清洁。
9、工程完工后绘制完整的网络拓扑图。
网络改造范围包括:省劳动保障厅办公大楼11层至16层所有的办公室、会议室及弱电间配电柜;省劳动保障厅在大楼1层、2层的各办公室;大楼3层、4层弱电间。整个改造工程共涉及约80个房间。
五、工程预算:6万元。
六、服务和商务要求
1、参与询价的公司应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有相应的项目经验,具有良好的信誉。
2、参与询价的公司应有二名以上的网络工程师和技术支持力量,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参与询价的公司应保证贰年免费(含差旅费、零配件费、维修费等)上门维护、维修服务,并提供所使用材料的厂家质保证书。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改造工程验收合格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七、报价和施工方面的要求
1、参与询价的公司须列出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的数量、单价,并列明工程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所有费用及工程总价。报价前可到现场实地考察并估算工程所需材料的数量,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负责提供现场解答。
2、工程总价核算方法:本项目施工完成后,若所需材料少于中标公司所列的材料数量,则工程总价为合同总价减去少用材料的数量与单价之乘积;若所需材料多于中标公司所列的材料数量,则工程总价为合同总价。投标公司应认真做好使用材料的估算。
3、工程中涉及到施工部分所需的所有工具由中标公司负责提供。对于工程需要但工程使用材料一览表未列出的辅材视为免费提供。
4、网络综合布线应遵循五类通用国际标准铺设,所有线路都入槽管,不得裸露铺设。所有规格超五类屏蔽双绞线、五类(CAT5)模块、面板、配线架、理线器、RJ45水晶头统一使用LUCENT或AMP品牌,其中超五类屏蔽双绞线的速率须达到
5、所有的光纤与网络线缆均须提供使用年限的质量保证。
6、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办公大楼正常的办公秩序,不得影响现有电源和网络的正常运行。现场施工时应尽量避开电源线路和其他线路,对原有线缆应进行必要和有效的保护。安装在室外的双绞线应加装套管。如需要打过墙眼时须事先向采购人提前告知并征得同意。
八、完工期和付款方式
完工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的改造工程。参与询价的公司应编制具体的工程进度安排表。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改造工程验收(验收时必须提供完善的验收文档)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75%;两年维护期满后支付合同总价的5%。
九、参与询价及中标
1、参与询价的公司应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内容包括:①公司资格证明文件;②工程建设方案(含项目安排、技术服务、维护承诺等);③报价表;④工程使用材料一览表;⑤参与询价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2、有意愿参与询价的公司请于2008年10月28日9时前将询价响应文件送至福州市鼓东路44号省劳动保障厅二层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3、采购人成立本项目询价小组,对所有参与询价公司的询价响应文件和报价进行综合评价,在完全满足工程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最低价中标。采购人对中标的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与询价的公司。
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参与询价公司的询价响应文件视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 ①不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②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③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④提供虚假材料的。参与询价公司其询价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询价响应文件的,则取消其参加询价的资格。
十、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东路44号二楼省劳动保障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91-87559635(电话兼传真)
联 系 人:黄 婧 刘 莉
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OO八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