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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1-03-19 10:05

2021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为主题,以稳就业保就业为主线,统筹推进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才体制机制改革、优化工资收入分配结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工作,深化系统行风建设,强化信息化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着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全力完成就业目标任务。把就业工作作为全系统第一位的工作,各项工作都紧紧围绕稳就业保就业工作主线,紧扣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目标任务,持续筑牢稳的基础、守住保的底线,确保全省就业局势稳定。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扩大高质量就业岗位供给。健全完善稳岗扩就业政策支持体系,优化调整政策着力点,持续强化援企稳岗,稳定就业存量。探索研究支持新业态就业和灵活就业,扩大就业增量。

全力以赴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坚持将高校毕业生就业作为重中之重,统筹实施稳公共岗位、促市场吸纳、强创业引领、导基层就业、兜培训见习等政策措施,深入推进高校毕业生“十个一批”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启动第四轮“三支一扶”计划,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遴选推荐相关活动,开展“不断线”服务把农民工特别是贫困劳动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技能培训、就业服务创业支持权益维护,促进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留乡就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精准就业援助,加大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的帮扶力度,运用公益性岗位等托底安置,把各项帮扶政策落实到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持续打造知名劳务品牌。

更大释放就业创业潜力。建立健全创业支持资金长效投入机制,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和返乡入乡人员创业,扶持青年创业和初创企业成长,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持续完善政策、培训、服务等支持体系,培育创业载体平台,优化创业环境,鼓励发展新就业形态,支持更多劳动者创业创新。

切实防范失业风险。完善落实失业保险技能提升、援企稳岗等助企纾困政策,进一步发挥好失业保险“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作用。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扩围政策,持续加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力度,延续阶段性降低工伤、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完善经办管理服务。加强就业统计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强化监测预警机制,会同有关方面及时捕捉苗头隐患,进一步完善应对预案和处置机制

不断优化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公共就业服务升级计划。精心组织“春风行动”、“迎新春送温暖,稳岗留工”专项行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行动等。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开展创业型城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示范城市、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等创建推荐工作。推进互联网+就业,探索“政策找人”服务模式,让惠企利民政策和资金找企业找群众,开展精准就业服务,推进政策落实。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乡、村服务平台,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探索采取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发挥市场化、社会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共同做好就业服务工作。

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推动《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研究制定我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超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若干措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政策,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建设全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服务平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促就业行动,实施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高效配置。组织参加第一届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大会。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整治。

二、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坚持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以保发放为底线任务,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落实改革任务。进一步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跟踪两部考核验收情况,推进全省统一政策和提高缴费基数下限等工作;按时做好中央调剂金上解工作,积极对接全国统筹。研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根据人社部部署,开展改革中期评估,推进制度平稳运行。健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推进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工作。研究完善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政策,继续推进《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77号)修订工作。跟踪国家相关改革工作进展,积极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相关准备,积极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建设。

完善制度体系。根据国家部署推进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推动《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进一步夯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组织实施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化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劳动能力鉴定行为,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强化劳动能力鉴定风险防控。巩固完善工伤补偿“中段工作”,增强提高工伤预防、康复“两头工作”,推进“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建设。畅通高技能人才参加企业年金机制。全面启动社保信用体系建设。

推进参保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以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为重点推进扩面工作。推动企业职工、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配合计生工作机构,推进计生特殊家庭(失独)成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推进工程建设领域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落实社保待遇。根据国家部署,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推动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持续开展社保数据质量攻坚专项行动,扎实做好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

确保基金安全。加强基金风险防控,开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提前退休疑点信息数据核查、工伤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职业年金代理人监督检查等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坚决遏制违规一次性补缴、违规提前退休、服刑人员领取养老金、内部人员监守自盗等风险隐患。强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职业年金基金运营监管,完善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新一轮城乡居民保基金委托投资。

三、持续加强人才人事工作,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全面提高技能人才发展水平。实施“技能福建”行动,扎实开展技能提升质量年活动,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支持企业自主开展人才评价,推动技工院校、社会评价机构开展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拓宽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加强世界技能大赛福建集训基地建设,积极做好第46届世界技能大赛和各类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参赛工作,扎实开展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及全省技工院校创新创业大赛。推动完善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组织开展优秀高技能人才休假活动。加快推动技工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技工院校创新机制、做大做强。

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聚焦创新驱动、人才强省等重大战略,进一步深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体制机制改革。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配合优化整合省级人才计划,推进实施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制定实施2021-202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组织“人才福建周”“人才创业周”等对接交流活动和各类线上线下人才招聘活动,开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来闽学术交流计划,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闽创新创业创造。全面推进各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申报兜底机制,扩大龙头企业职称直接申报改革试点,积极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聚焦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继续实施“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继续推动对台职业资格采认向更宽领域延伸、向更高层次提升,吸引更多台湾人才来闽学习交流、就业创业。加强人才培养,实施“雏鹰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培育计划、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国家重大专项人员调配支持计划,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开展留学回国资助项目、全国第六届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表彰推荐、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优秀人才访学研修资助、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产业领军团队、省级高层次人才的跟踪培养和服务保障,推动人才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实施人才服务行动,进一步落实加强人才服务工作八条措施。构建省市县全覆盖的人才服务窗口和“人才驿站”服务体系,加强人才大数据建设。支持留学人员和互联网优秀人才创业。加强专家服务基地建设,组织开展专家和高技能人才休假活动、高级专家国情研修,加强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做好院士专家联系服务工作和常态化院士退休工作。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管理、考核、奖惩等制度。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工作。完善表彰奖励工作体系,加强表彰奖励项目监管,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做好相关表彰工作。加强各类人事考试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考试安全。

四、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突出夯实基础,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百名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打造行动、金牌劳动关系协调社会组织培育行动、和谐同行户企业培育行动服务万户新企用工专项行动重点企业用工指导专项行动、企业薪酬指引计划等专项行动,改进和完善对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推进劳动关系工作方式方法创新,提升劳动关系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进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派遣用工,研究制定维护平台从业人员劳动保障权益的政策措施。突出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

突出根治欠薪,深入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持续健全、全面落实工资支付保障各项制度压紧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研究形成根治欠薪的长效机制。积极推进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完善欠薪“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继续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类专项行动。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执法检查。加快推广运用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加强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提升执法效能,严厉打击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实现欠薪问题依法治理、及时治理、精准治理。

突出提升效能,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进完善用人单位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加强对基层调解的工作指导。实施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打造计划,提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服务水平。开展监察仲裁联动、仲裁委员会内部监督纠错、裁决书结果网上公开、要素式办案等试点,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加强调解仲裁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智慧仲裁”建设,打造集调解仲裁有序衔接、线上线下有机融合、覆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全过程、要素式智能办案辅助于一体的信息化服务平台。跟踪国家关于裁审程序和法律适用衔接指导意见,完善我省相关政策。

五、规范工资收入分配秩序,抓好居民增收行动计划落实

开展企业薪酬指引行动。健全最低工资调整及标准评估机制,稳慎科学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做好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提升薪酬调查数据质量,定期发布企业薪酬调查信息。加强指导服务,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指导企业运用集体协商机制等建立健全符合企业实际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建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激励约束机制。

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加强工资分配与财政保障的协同,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持续推动“1+X”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专项督查。

完善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推动落实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政策。按照国家发布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加强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导服务,推动建立体现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

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加强与乡村振兴的衔接

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推进成果深化、政策优化、统筹谋划和人社领域帮扶常态化,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持续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强化易地搬迁就业扶持,稳定脱贫劳动力就业规模巩固应保尽保成果,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保障低收入人口相关待遇。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工作,打通城乡人才培养交流通道,继续实施倾斜性的人才人事政策。深化拓展“智惠八闽”专家服务乡村振兴、“师带徒”人才扶贫、“海归英才八闽行”等活动。做好乡村振兴特色镇联系指导工作。

七、持续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

深入实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进一步加大清减压力度,推动人社服务打包办”“提速办“简便办”“跨省办,特殊情况“代理办”“上门办”,探索推进“免申即办”。实施人社服务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对照新修订的人社领域标准体系,完善我省标准并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受理行风投诉举报,全面实施人社政务服务好差评常态化开展厅局长调研经办服务流程、干部职工调研暗访活动。持续开展全员参与的日日学、周周练、月月比活动,积极筹备参加全国赛事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八、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人社数字化发展

打通社保卡。推动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保卡发行应用,全面提升社保卡“一卡通”功能,着力形成以社保卡为载体的民生保障、居民服务“一卡通”。

汇聚大数据。进一步优化数据归结上报机制,汇集核心业务数据,推进各级人社部门数据互通共享,争取其他部门数据共享,并加以开发利用。

用好大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化平台及应用建设效能,用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扩展人社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覆盖范围。全面开展就业、社保、劳动关系、人才人事等领域全国统一软件推广应用。加快推进工伤保险认定鉴定经办信息一体化建设。强化网络安全保障能力。

九、聚焦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综合性工作

统筹当前和长远。开展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着力谋划一批功在当下、利在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和重大行动计划,探索出台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惠民政策和项目。

统筹安全和发展。强化总体国家安全观,防范人社领域重大风险隐患,加强疫情防控、信访维稳、安全生产、机要保密等工作。

统筹厅本级和全系统。持续推动法治人社、平安人社、文明人社建设,加强新闻宣传、政策研究、政务信息、规划计划、老干部工作等工作,继续加强基层平台建设,持续抓本级带系统、抓基层打基础

十、全面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持续推进模范机关创建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省“八个坚定不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主动把人社各项工作纳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请示报告,按照省委“三四八”贯彻落实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省人社领域落深落细落实,以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大学习”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迎接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纪律建设,及时梳理廉政风险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坚强有力的党组织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高质量党建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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