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8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委托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对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本次采购为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项目。预算金额为30万元/年,项目采购结果三年有效。合同按一年一签的方式,验收通过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二、项目要求
律师事务所须组建具有劳动关系方面专业知识和经验服务且不少于5人的团队,服务团队中须具备:近三年内,平均每年服务市厅级以上政府部门法律顾问不少于3家; 服务团队中具备精通劳动关系业务的成员,近2年平均每年代理劳动案件不少于5件的成员两人以上;团队有为企业制作规章制度的经验;团队律师熟悉立法流程,具有相应的经验。服务对象为福州市辖区内的新办企业、小微企业等企业以及劳动者,主要服务内容如下:
(一)律所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同时,委派1名熟悉劳动关系业务的律师常驻福州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场所(市区)开展工作;其中,每周两个半天需派驻专家型律师(近2年平均代理劳动案件不少于5件,有牵头为企业制作规章制度的经验)到福州市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场所(市区)开展工作。合作期间,团队全年服务新办企业、小微企业不少于100家;
(二)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和开展集体协商指导服务;
(三)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规范劳动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提供咨询服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 为新办企业、小微企业提供薪酬分配指导咨询服务;
(五)对新办企业、小微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纠纷提供协商调解服务;
(六)接受指派,协助处理重大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安排律师到一线进行指导服务;
(七)根据需要协助答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咨询诉求件;
(八)协助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做好规章制度等文件的起草、研讨、审核和评估等:
1. 协助起草、修订、审核人社厅劳动关系处牵头制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提供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服务、论证和实施效果评估;
2. 协助建立完善重要规章制度和劳动关系管理制度。
(九)协助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做好宣传等工作:
1. 参与普法工作,协助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每年配合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培训不少于2次;
2. 每月提供1篇宣传稿件(如案例解读、政策宣传等);
3. 根据人社厅劳动关系处要求,起草编制、修订“福建省劳动用工指导手册”。
(十) 收集、整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相关的分析研判材料;每年编撰2期劳动关系形势有关材料;
(十一)为涉及劳动关系的案件、信访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不含诉讼服务);
(十二)参与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并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十三)提供除以上未列明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三、参加邀请招标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须具备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已办理有效的年审手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电子响应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即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和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四、评标办法及合同签订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分办法详见招标公告)。
(二)中标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协议。
五、响应文件提交
(一)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
(二)投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上午9:00
(四)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联系方式:何春芳0591-87627386
(二)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晓彤
电话:林晓彤0591-87512357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劳动关系公共服务项目公告:http://ccgp-fujian.gov.cn/3500/notice/d2bad35854053876b45269f56e50dee2/a25cacd4332b4fdfa647ac2a5ceb77af/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