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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12-07 15:5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福建省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采购及招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文[2015]386)的要求,经研究决定,通过招标择优采购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建设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系统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建设目标 

  

通过“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模式,建立省人社厅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创新管理体制机制,深化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宣传,完善基层人社公共服务平台统计调查,动态掌握基层平台运行情况和乡、村两级公共服务平台工作人员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基层服务人员考核评估、绩效管理系统。 

  

(二)重点建设内容 

  

1.开发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平台(H5移动端)和基层服务管理平台(PC端)服务应用。 

  

2.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平台服务应用建设。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平台应以H5移动端方式实现身份实名认证、人员信息管理、政策内容解读、服务机构信息、我的工作台、消息管理等服务应用。 

  

3.基层服务管理平台服务应用建设。基层服务管理平台应以PC端方式实现基层服务人员管理、基层服务机构管理、报表管理、绩效管理、通知管理、基层服务大数据可视化大屏等服务应用。 

  

(三)项目开发实施 

  

项目开发实施应在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20天完成系统开发、部署、运行。 

  

三、遴选供应商条件 

  

投标单位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政策、技术、数据具有较强的研究基础和能力,并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具有较丰富的建设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较丰富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经验和管理经验。 

  

四、遴选材料要求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证明); 

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基层工作人员综合管理系统开发实施方案; 

4.报价单; 

5.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遴选时限 

遴选时间为202012月7日至20201211日。遴选材料纸质版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寄送至: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省人社厅1315室,邮编:350001,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人:温仁峰,联系电话:0591-87814063 

六、遴选办法 

本项目核定最高限价为5万元。综合考虑投标单位的实力、建设经验、技术方案、报价匹配度,以报价最低或合理价中标。 

  

七、协议签订 

中标者接到中标通知后,须于规定日期内与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订《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项目委托协议书》,加盖公章密封后,面交或挂号邮寄到省人社厅。逾期不予受理(以邮戳日期或送达日期为准)。 

  

八、产权归属 

本项目开发的知识产权归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享有持有权和支配权。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12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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