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拟对入围我厅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项目的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服务库项目进行公开报名。招标人将择优选定招标代理机构进入我厅名录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服务内容:承担我厅所涉及的工程类、货物类、服务类等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
服务期限:3年,以发出入库通知书当日起算,进行动态管理。
二、参与比选的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具有招标代理业务经营范围,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2、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评审场所。距离鼓楼区鼓东路44号直线距离不超过3公里;
3、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福建分网)登记的网页打印件(须有网址链接,打印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④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⑤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9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⑥在福州市区内(马尾区、长乐区除外)有固定评审场所的证明材料,公司与鼓楼区鼓东路44号直线距离不超过3公里的地图截图;
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被福建省财政厅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⑧无行贿犯罪承诺(说明)函;
⑨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时间:
2020年7月3日上午09:00至2020年7月9日下午17:00。
四、报名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44号省人社厅办公室17楼
五、联系人:
肖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666871
田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2217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招标工作小组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