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决定采用网上公开询价采购方式委托1家会计师事务对省本级2018年度工伤保险基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开展审计,欢迎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参加投标。现将有关投标事项告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审计对象
省本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实际可延伸检查工伤医疗机构(含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二)审计内容
一是内部控制建设情况。包括是否制定内部控制实施细则,是否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检查评估、风险管理,信息披露;岗位设置,授权管理、人员管理等是否符合规定。二是制度执行情况。是否严格审核审批、待遇核定、会计核算、票据、印鉴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及业务流程;会计核算管理是否规范;基金收支是否规范。三是信息系统管理。包括明确业务操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按信息系统操作流程的规定录入、修改、访问、使用、维护数据,并建立应急处理预案;业务系统与外部互联网是否实现安全隔离。四是档案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经办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料的留存、立卷、归档和保管的规定。五是工伤认定情况。岗位设立是否互相制衡;审核审批等流程控制是否规范、核查调查工作是否落实到位;业务资料和工伤认定案卷内容是否完整。六是劳动能力鉴定情况。岗位设置是否互相制衡;是否依规选聘专家、建立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是否建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制度并执行;是否严格审核鉴定资料;申请鉴定提交的资料和鉴定结论书是否完整;费用管理是否规范。七是其他方面。根据检查情况向后延伸或追溯以前年度。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条件,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评标方法
本项目核定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伍万元(5万元)。综合考虑投标单位基本情况、投标报价、社会保险基金审计工作经验(审计项目、时间和单位名称)、项目组配备情况、服务及质量保证措施等因素进行打分评定,分数最高者中标(发现近三年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票否决)。
四、投标人应提供的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单位基本情况(注册会计师人数,是否列入2019年福建省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50家)
(四)报价单;
(五)近期提供过社会保险基金审计服务的项目数、单位名单、服务时间;
(六)项目组配备情况(审计人员数及相应的职称或资格能力);
(七)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
(八)近三年没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承诺书;
(九)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请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后密封在信封内(封口处贴密封条密封,加盖公章),于规定日期前送达。
五、服务要求
(一)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委托给其他社会中介机构,并在规定时限内向委托单位出具符合要求的审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执业质量负法律责任。委托方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进行验证,对与事实不符的审计结果不予支付审计费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相应和连带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在审计过程知悉的被审计单位管理的档案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开审计有关情况和结果。
(四)会计师事务所应抽调具有相应知识背景和技能的人员成立审计小组开展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3日下午下班前,逾期提交或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参与投标。
(二)对本次招标如有疑问,在开标后5日内,将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到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口头提交问题不予接受。
(三)投标地址。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鼓楼区鼓东路44号1108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12月底 (具体时间待定)
(五)联系人:林挺、李琼。联系电话:0591-87522430。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