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关部门:
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省级工作部门表彰奖励项目予以公布(共20项,详见附件)。
表彰奖励项目应按照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在本年度内完成。各主办部门应及时将评选表彰通知和表彰决定报送省人社厅备案。在本年度内未能组织开展的表彰项目,须在2022年12月底前向省人社厅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处室: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电话:0591-87833920
附件:2022年省级工作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项目计划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