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莆田市、南平市、宁德市人社局:
根据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福建省申报开展脱贫攻坚总结表彰的复函》(国评组函〔2021〕13号)文件精神,在有关市县对原申报的脱贫攻坚表彰项目进行调整申报的基础上,经研究,同意调整部分市县级党委政府相关表彰项目(附后),现予公布。
表彰项目应按照表彰奖励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内完成。2021年12月20日前,请将本地区市、县级党委政府开展的表彰活动情况报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在本年度内未能组织开展的表彰项目,须报送书面情况说明。
联系处室: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省人社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联系电话:0591-87821785。
福建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