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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闽人社表彰〔2020〕25号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红十字会关于表彰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 : 2020-09-17 09:31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十字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红十字会  

    2016年以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的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救灾、救护、救助等职责,不断改革创新,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新时代新福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广大红十字工作者不畏风险、坚守岗位,全力投入疫情防控一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激发广大红十字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红十字会决定,授予永泰县红十字会等12个单位“福建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授予郑艳芳等15名个人“福建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为我省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再立新功。  

   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为榜样,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各级红十字组织要把深入开展向“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大力宣传“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事迹,激励引导红十字工作人员坚守初心,扎实工作,为推动我省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福建省红十字会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红十字会  

2020年9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