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专业是否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和技能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9〕130号》规定:(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失业保险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二)参保企业职工当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人事考试中心、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工信部中国计算机技术职业资格网、国家卫健委中国卫生人才网等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可在取证之日起12个月内到本人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其中,属于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联网查询系统上可查询到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证书时间应在2019年1月1日(含1日)后(以发证日期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