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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博士后交流资助计划有哪些资助方式?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1:34
(1)博士后研究人员引进培养资助。具体包括三类:A类、B类、C类。A类指的是引进优秀台湾博士来闽做博士后研究工作;B类是我省设站单位和台湾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研究工作至少一年(含一年)在台湾完成;C类是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根据项目课题研究和技术攻关需要到台湾开展短期访学研究,或参加在台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2)两岸博士后人才项目交流资助;(3)优秀台湾博士引荐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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