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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技能大赛省级选拔赛有哪些奖励?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2:16
根据《福建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闽人社发〔2021〕5号),(一)对省级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第1名选手颁发金牌、第2名选手颁发银牌、第3名选手颁发铜牌;设置优胜奖,优胜奖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选手的20%(最多不超过前10名)。并对上述选手颁发相应获奖证书。(二)省级决赛团体奖项的总量一般不超过参赛团体总数的30%。(三)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前2名的选手,由省人社厅授予“福建省技术能手”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奖章。(四)省级一类竞赛决赛各职业工种竞赛获得第1名的选手,可认定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或本职业工种的最高等级);对获得第2-10名的选手,可认定为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具有技师的,可晋升为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4.对在由省人社厅牵头主办省级一类竞赛中获得各职业工种第1-3名的选手分别给予1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4-5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8万元/人奖励,对获得第6-10名的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人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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