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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分支机构工作的劳动者,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时如何列明当事人?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2:12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应将分支机构列为当事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设立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但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分支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将用人单位列为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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