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如何向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人、答辩书、证据等相关材料?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2-11-15 22:12
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推行“不见面”服务,请仲裁申请人先电话至立案室办理申请登记,待疫情结束后再现场提交仲裁申请材料。拟递交答辩书、仲裁反申请书、证据等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尽量改用邮寄方式办理。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二楼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室电话:0591-87602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