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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关系转移后,社会保障卡能否继续使用?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4-09-10 16:41

  2024年1月福建省实现跨设区市不换卡,即省内流动参保人员可持原社保卡在新参保地持卡就医结算。省内跨设区市参保人员已在省内更换参保地,还未制发新参保地社保卡的,可通过闽政通APP“社保卡居民服务一件事”中“关联福建医保”功能将原社保卡关联至新参保地,即可持卡就医购药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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