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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职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结业证书、毕业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中级工班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班每人每年6000元执行。对开展技师班或者高级技师班的,各地可结合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定期调整,对高一等级补贴标准可按上浮不高于20%比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