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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由谁提出申请?

来源: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时间 : 2020-02-12 16:05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8〕266号),毕业5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首次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对于您的问题,建议向创业所在地咨询,具体以当地出台的通知(细则)为准。联系方式:南平市人社局,0599—88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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