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资助对象的认定要求严格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财办教〔2021〕72号)、《关于印发福建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闽教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办理。要求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困家庭学生要重点予以保障;对“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及时纳入资助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