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当年每个基地取证人数应至少达到160人次,高级工以上取证人数应至少达到56人次,两年内取证人数(高级工以上取证人数)原则上不少于480人次(高级工及以上不少于168人次)。校企合作用人单位和学员培训满意率均达到85%以上。完成建设当年产出指标的单位,于次年再次拨付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建设当年未达到上述产出指标的基地,给予一年改进期,由属地人社部门进行指导改进,改进期满完成两年产出指标的,再次拨付100万元建设补助资金。改进期满仍未完成的,不再拨付建设补助资金。建设期满后应至少完成1个或1个以上专业(职业、工种)的人才培训体系构建工作,基地取证人数不少于240人次/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