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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规定可认定为连续工龄的以下年限,可视同为缴费年限:1、上山下乡;2、2014年9月30日前参军入伍年限;3、2014年9月30日前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年限;4、根据闽劳社〔2001〕101号文件规定,企业工作年限中可视同缴费的年限。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2014年9月底之前可视同为缴费年限的个人缴费本息将转入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参加职业年金运营,在退休时一次性退还给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