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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解析
“旁观工人”确实符合工作时间和工伤场所认定条件,但其受伤并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履行工作职责造成的。
本案中,“旁观工人”受伤是自己因好奇而观看卸料,而且有人已经明确提醒要求他远离,因此“观看卸料”既不是他的工作,也不是完成其工作所必要,与用人单位的要求和利益背道而驰,故该行为与工作无关。
结论
“旁观工人”受伤不应当认定为工伤。